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美国专利商标局 (USPTO) 有着共同的目标,即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。这两个机构早已认识到,实现这些目标取决于打击专利滥用。当 USPTO 仅颁发和维护合法的专利时,专利制度才能发挥最大效用。然而,不当授予的专利或范围不适当的专利可能会成为创新的障碍,并阻碍新竞争对手进入关键领域,包括仿制药。正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之前所指出的,“专利质量差以及可能无意中产生反竞争影响的法律标准和程序,可能会导致不合理的市场力量,并可能不合理地增加成本。” 1 2011 年,国会颁布了《美国发明法案》(AIA),该法案成立了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 (PTAB),并授权其审理对已授予专利有效性的几种行政质疑。由于无效专利会不正当地阻碍竞争——增加成本并抑制新业务的进入和增长——因此及时审查专利有效性至关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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